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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欧盟电力改革最新方案 竞争与环保并行 |
(时间:2009/5/27 8:53:14) |
欧洲议会日前通过欧盟能源行业改革方案。根据最新方案,欧盟大型电力公司可以出售输电网络,做到厂网彻底分离;可以将电网管理外包给独立的公司;也可以建立完全独立的电网管理公司。与此同时,为确保大型能源企业实现有效的“产供分离”,还要求各国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 长期以来,欧盟一直想对其能源行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以避免垄断,降低价格,惠及百姓。早在1990年,欧洲一些国家就开始对国内的电力体制进行改革,其主要目的是希望消除国家间电力市场的贸易壁垒,使建设跨国电力企业和电力的跨国供应成为可能,实现欧洲在电力市场方面“一体化”。 2007年9月,欧盟委员会建议分离大型能源企业的生产和输送业务,引发了欧盟内部的激烈争议。英国、荷兰、瑞典、西班牙和丹麦等国支持所有权拆分,认为公司间的竞争将使消费者拥有更大的选择权。而法德等国对所有权拆分的建议十分不满,认为强制拆分违反宪法,将导致欧盟国家能源企业被非欧盟国家同类企业控制。更直接的原因是,拆分将损害法德利益,因为法德两国的能源企业实力雄厚。于是法德联合奥地利、保加利亚、希腊、拉脱维亚、卢森堡和斯洛伐克等国提出了“第三种方案”,该方案规定能源企业可以保留自己的电网资产,但必须对电网设备和人员实施严格监管。2008年6月,来自欧洲各国的能源部门就电力改革方案进行再次讨论并作出妥协,决定一体化企业在保证电网在运营管理上高度独立的基础上,可以不被强行拆分,并明确规定“实行所有权拆分的国家有权阻止未实行所有权拆分的他国能源企业收购其电网”。为了加强对市场化改革的监管,欧盟成立了专门的能源监管合作机构。 欧盟的有关报告显示,其电力行业改革卓有成效,从1997年到2006年的10年间,煤炭、天然气和原油价格都有了大幅增长,但电价仍基本维持在1997年的水平。 欧盟一方面努力促进电力行业充分竞争,另一方面将电力行业更加环保作为欧盟电力改革的重要目标。针对欧盟宣布的2020年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提升至20%的目标,欧盟各国在发展电力工业时非常注重减少污染并积极采用新能源。据统计,2008年欧洲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887.7万千瓦。欧洲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比新增天然气发电能力高出28%,比煤电新增发电能力高10倍有余。 就欧盟各国而言,更是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发展环保电力。在丹麦,目前风力发电量占20%。该国政府计划在2015年前将风力发电的比例提高至35%;英国和东欧国家更喜欢均衡发展燃气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核电。英国未来还准备开发近海风力发电。此外,英国能源部还担负了监督电力行业控制温室气体,尝试通过清洁技术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瑞典,人们将发电与供暖结合起来。中央锅炉使用生物燃料生产出的沸水首先推动涡轮发电机发电。以前,发电后剩下的热水直接排入河中或被冷却。如今,瑞典人利用这些热水为居民供暖。据统计,传统的发电站对能源的使用效率只有33%—50%,瑞典的做法使能源使用率大大提高,而且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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