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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柳林县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
(时间:2013-3-21 8:48:05) |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工作,我县早动手、早落实,对21户县重点用能企业下达了节能指标,严格执行节能工作“周、旬、月”报告制度,不间断进行巡查、核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超耗能单位严格实行预警制度,特别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采取限电,实行差别电价等措施。对违法、违规和没有市场准入的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断电措施。 严格控制不符合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项目,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通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单位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责令其停止建设,已建成的不准投产。 同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要求重点用能企业编制内部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开展节能测试与诊断,根据测试与诊断结果,对柳林县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15MW余热发电项目、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焦化生产系统低温水泵、脱硫溶液循环泵等五项节能改造项目等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从而降低能耗,降低工业增加值能耗。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宣传倡导全社会节能,共发放节能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环保购物袋5000余个,张贴节能宣传画1000余张,节能灯泡200余个,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开展了节能知识专题培训,加强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形成了“政府催促节能”转变为“企业自愿节能”的良好局面。 积极培植和扶持后备上市企业,提高企业的发展后劲,大大降低万元GDP能耗。对全县重点用能企业机电设备进行了专项监察,共查出300余台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责令相关企业全部淘汰,从而提高企业的用能效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万元GDP能耗下降4.0217%,超目标0.5217个百分点,该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9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9.94%;电力消费量为10678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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