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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关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
(时间:2016-1-8 8:50:43) |
提案人:庞立忠 主办单位:市工信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按计划完成了自治区节能减排任务,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市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水平仍然较低,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进展不理想,已有的技术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地推广和应用,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薄弱。为此建议: 1.健全完善节能减排机制建设。2.提高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水平。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挖潜改造和研发。4.对使用节能产品的消费者实行补贴。5.健全法规体系,加大对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6.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 办理情况: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订下发了《中卫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卫市“十二五”节能降耗考核和奖惩办法》等,与两县一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定期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预警分析。 2.加强项目准入管理。制定了《中卫市工业投资项目能耗准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新上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截至目前,共完成节能登记备案项目153个,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13个,从源头上加强能源耗费管理,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 3.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加快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积极引导企业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改造工程。2015年完成投资5亿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7个,实现节能量21.6万吨标准煤。 4.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立足资源综合利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钢铁、精细化工、电石、铁合金、水泥行业水、气、热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减少了非再生资源的浪费。 5.加强执法监察,切实提高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新增用能企业进行监督监察,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能效对标管理工作,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计量工作,建立完善全市重点用能企业月报和能耗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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