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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5年完成节能改造821万平方米 |
(时间:2017-1-11 8:34:53) |
昨天下午,“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经验交流会暨深圳市评估验收会”在深圳召开。会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率领的考核组听取了深圳5年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汇报。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深圳所做的工作,认为深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规模、水平和质量都处于全国前列,达到示范效果,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据介绍,2011年,深圳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按照国家的要求,深圳必须完成不少于400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5年来,深圳走出了一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坚实道路,完成了167个项目的节能改造,建筑面积共计821万平方米,每年节约电力约1.12亿千瓦时,年替代传统能源3.7万吨标准煤,碳减排10.6万吨以上,节约能源费用9979万元。 考核组在深圳进行项目检查和听取汇报后,对深圳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深圳市作为国家改革开放先锋城市,在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数据实、水平高、覆盖广、创新多。具体表现为:一是整体工作思路清晰,改造政策到位,经费保障有力。二是技术路线科学。深圳结合本地用能习惯,因地制宜采用改造技术,科学选择技术路线,有效解决了公共建筑高能耗问题。三是改造实施质量有保障。能效测评采用“三步走”方式,确保建筑节能改造的测评结果切合实际。四是管理模式创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推动改造工作指标,公平维护业主和节能服务企业的权益,激发了多家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积极性。五是信息化手段应用充分。通过运用能耗监测平台,优化改造项目管理流程,充分挖掘、分析能耗数据,开展节能诊断,精准提高了改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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