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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完成2016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市级验收 |
(时间:2017-3-10 8:24:51)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16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局验收,根据省《关于做好2016年度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3月2日~7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经信委等职能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包括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等公共机构在内的全市8家创建单位进行了市级考评验收。 考评主要通过听取创建工作汇报、查阅创建台帐资料、实地查看节能改造项目情况等方式进行。总体看,各创建单位对创建活动都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责任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节能管理部门,加强了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二是根据创建标准完善了节能制度和节能措施,各创建单位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并根据审计、测试报告进行绿色照明、智能控制、节能灶具、推广使用新能源等节能改造,不断挖掘节能节水空间,全面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三是强化了节能宣传,创建氛围浓厚。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板报、网络、短信、节能知识竞赛、节能简报等形式,大力倡导环保理念、低碳生活方式和社会生态文明,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与此同时,各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创建台帐资料不够规范、部分制度落实情况资料不全等方面。接下来,各创建单位将根据考评意见,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台帐质量,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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