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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节能监察中心圆满完成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 |
(时间:2017-7-7 8:28:26) |
为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节能监察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内节能监察〔2017〕7号)的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制定的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内蒙古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与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17年5月4日至5月28日对乌兰察布市列入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范围的17户企业进行现场专项监察,其中监察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的企业2户;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的企业11户,全部为水泥企业;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的企业2户,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企业2户。 通过此次监察,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企业用能行为,督促重点用能企业自觉开展能耗贯标自查,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提升了企业守法贯标意识和节能自觉性,节能监察机构执法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 下半年,市节能监察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加强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在企业节能贯标守法,节能减排、落实国家重大政策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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