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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一轮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初显成效 |
(时间:2019-2-15 10:11:57) |
为倡导节能高效、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引导市民绿色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增长,本市于2月1日推出新一轮为期3年的节能减排促消费政策。上一轮政策实施中符合条件、实施效果较好的21家企业率先启动。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使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和家用电风扇等15类节能减排商品,可享受单件最高800元的资金补贴。春节假日7天共销售节能减排商品7186台,同比增长6.5%,实现销售额2440万元,同比增长7.3%。 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确认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人员等五类人员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本轮政策商品类别在上一轮政策规定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等12类基础上增加了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和家用电风扇等3类商品,共15类。 商品补贴按照能效等级或类别不同,补贴标准从8%-20%不等。一级能效标识的家电补贴标准为商品销售价格的13%,二级的补贴标准为8%;坐便器、淋浴器的补贴标准为20%;空气净化器和自行车的补贴标准为10%。所有补贴产品的最高补贴限额均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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