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4月11日下午,由精河县发改委牵头联合商信委、环保局,对我县5家重点用能企业及中央预算内节能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 摸底检查的内容有:能源消费统计及相关财务台账、节能管理文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统一览表及分布图、主要耗能设备等,并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给予解答和纠正。通过现场节能监察发现企业对节能降耗工作不够重视、中央预算内节能资金程序不规范,节能监察组当即对企业提出了整改建议,后期将继续监督落实。